3月13日,赣州新华医院院长袁树椿传来消息,该院于3月8日召开股东大会,会上决议将新华医院整体转让。自3月12日起,赣州新华医院正式对外发布转让告示。
据了解,赣州新华医院是赣州市卫生局下辖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是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在3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该医院与会股东对于医院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商议。在会上,拥有86.43%股权的股东同意将赣州新华医院整体转让。根据赣州新华医院之前制定的股东会议章程,在股东大会上超过三分之二股东同意的决定即有效通过,其余弃权或是未到场股东的意见视为默认会议决定。
鉴于3月8号赣州新华医院股东大会的决议,赣州新华医院于3月12日正式对外发布赣州新华医院转让告示,将对医院进行整体转让。
见习记者邓小琴报道
附:赣州新华医院转让告示
医院转让告示
赣州新华医院股东会议2014年3月8日根据《章程》作出决议:赣州新华医院整体转让。
赣州新华医院是赣州市卫生局下辖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是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影像科(含CT室、四维彩超室)、心电图室等,拥有C臂机等应有的常规医疗设备,特别是采用热凝射频靶点技术治疗颈椎病、腰椎病,疗效显著。
赣州新华医院医疗用房和生活用房达4000M2 ,占地1700 M2,地处赣州章贡区中心城区小华兴街7号。(有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
转让程序:
1、有意受让的单位和个人报名,报名联系人:袁先生,电话:13907971692,报名费:50万元,交医院指定的帐户上,成交后抵扣转让费;如未成交即及时如数退回。股东受让,按《章程》规定,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同时,同等条件下,先交报名费者(以到医院银行帐户时间为准),享有优先权。
2、双方代表协商。
3、签约。
4、办理转让交接手续。
赣州新华医院
201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