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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医保定点等享受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2014-04-10 08:55:02 评论

近日,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力争到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总量的30%。《意见》明确,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人才、学科建设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一样的平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

《意见》指出,江西省在新建医疗机构时,将优先考虑符合标准的社会资本。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科学制定本地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按照社会办医疗机构设备配备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规划空间。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医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外资合资、港澳台独资举办特色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医疗旅游康复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意见》明确了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人才、学科建设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一样的平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医疗救助、大病免费救治、疾病应急救助等各类社会保障定点范围,执行同级别政府办医疗机构相同政策。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总体规划,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引进各类人才的同等优惠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培养、院长职业化培训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协调支持具备较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成为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或临床教学基地。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临床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科研课题申请、科研成果申报方面,享受政府办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该《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公立医院资源丰富地区和公立医院新建院区改制试点,优先选择并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合作、兼并、收购等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在医师多点执业方面,《意见》提出,允许和鼓励医务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探索政府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与所在单位通过签订有偿协议等方式,每周固定时间到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

记者叶新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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