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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收储计划

2012-05-09 15:52:46 评论

本计划已经赣州市人民政府第八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赣市府字〔2012〕134号)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中心城区土地调控力度,盘活土地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有效地服务“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建设。根据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近三年中心城区土地收储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为抓手,不断创新土地收储工作机制,优化土地收储工作方法,重点突破实物收储,有效增加土地收储可支配总量,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国土资源宏观调控作用,为促进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土地收储原则和工作思路

1.坚持“大收储”原则,做到应收尽收。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构建大收储格局,建立土地储备库。将依法收回、收购、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土地,以及已办理农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全部纳入土地储备库。对项目规划、报批、征收、前期开发、土地供应和土地融资等实行全程管理和调控。

2.坚持实物收储为主原则,破解政府手中无地的窘境。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实行征拆目标责任制,由市政府下达征拆任务,年内,章江新区、河套老城区、章贡区沙河工业园和水西冶金基地内土地全部完成征拆,其他区域2011年前已批土地的80%(不含列入区位调整用地),2012年当年已批土地的50%完成征拆。

3.坚持红线收储为辅原则,实现土地收储稳中求进。创新工作方法,以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为抓手,以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为主导,以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试点为契机,积极应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指标分配制度改革的新情况,力争今年农转用指标突破11000亩。同时,争取区位调整政策,将暂未列入近期建设项目且征拆量大的已批新增用地进行区位优化,缓解用地指标紧张矛盾。

4.优化土地储备结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结合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和四区同城统筹发展,集中用地指标和资金,优先对城市出入口主干道两侧土地、基础设施完备区、工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区等城市规划发展重点方向土地实行战略性储备。结合老城区改造,对城市低效、闲置、国有企业改制、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工业转性和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等国有存量用地收回重点突破,充分挖掘建成区土地利用空间。

5.坚持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土地收储健康发展。建立土地收储风险评估机制,将投资补偿与开发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建立土地收购储备专项基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专项土地收储。积极构建“收储有方、融资有度、偿还有源、开发有序”土地储备长效开发机制。

三、土地收储和征拆目标

收储土地总量13320亩(国有存量2220亩,新增红线11100亩);征拆总量20572亩(国有存量2220亩,新增红线转实物18352亩),其区域分布构成如下(详见附表):

1.章江新区:新增红线转实物2789亩(征拆全覆盖);

2.河套老城区:国有存量实物收储520亩;征拆量580亩(国有存量520亩,新增红线转实物60亩);

3.水东区域:收储土地1280亩(国有存量280亩,新增红线1000亩);征拆量2180亩(国有存量280亩,新增红线转实物1900亩);

4.沙石区域:收储土地900亩(国有存量400亩,新增红线500亩);征拆量1230亩(国有存量400亩,新增红线转实物830亩);

5.沙河区域(不含工业园):收储土地960亩(国有存量660亩,新增红线300亩);征拆量882亩(国有存量660亩,新增红线转实物222亩);

6.水西区域(不含工业园):新增红线800亩;征拆量即红线转实物1500亩;

7.沙河工业园、水西冶金基地:新增红线500亩;征拆量即红线转实物3519亩;

8.开发区:收储土地6360亩(国有存量360亩,新增红线6000亩);征拆量6892亩(国有存量360亩,新增红线转实物6532亩);

9.其他区域:新增红线2000亩;新增红线转实物1000亩。

四、资金需求及筹措办法

结合中心城区近三年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经测算,2012年土地储备预计需求资金计100亿元以上。土地储备运作及资金筹措,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收储土地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全面负责,可以通过发行信托产品、银行贷款和土地出让收入等途径解决。

五、计划执行要求

1.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土地收储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在报纸、政府门户网站、土地市场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各级政府、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为收储计划执行主体;市国土部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解释以及对计划执行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土地收储所在地单位应制定出具体收储方案,尽快筹措收储资金,尽早启动农转用报批与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收储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3.建立被征农民保障机制。依法保障被征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土地收储过程中,章贡区政府以及赣州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进行补偿安置,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收储土地所在地单位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银行、规划建设、交通、水利、城投集团等部门的衔接,及时共同解决出现的有关矛盾和问题,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国土部门应建立健全收储台账,实行收储土地动态管理,同步跟踪各项土地收储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土地收储实施情况,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需要调整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本计划附表《2012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收储计划区域分布表》将在中国土地交易网、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房地产》刊发。

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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