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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建议人才住房过渡期放宽至交房日到期后一年

2020-10-26 09:29:08 来源:赣州晒房网 评论

赣州晒房网/ 近日,小编由问政赣州得知有网友提问:建议赣州市人才住房过渡期放宽至交房日到期后一年,网友具体留言到:领导你好,近年全国各大城市都陆续出台了各自的人才引进计划,赣州不甘人后,2017年以来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政策,吸引了一大批在北上广深的高学历人才回赣工作,人才必先安居才能乐业,赣州也适时的出台了人才住房政策,现有的政策是引进人才如果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期房),可以签订过渡协议过渡至交房日,问题是我购买的是毛坯房,还面临着装修期和甲醛释放期(约一年),可否能把过渡期限延长至交房日后一年,如此也能更好的体现赣州市委市政府对人才的关心和关爱,盼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市人住字〔2019〕3号)规定,人才住房保障对象须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及建房记录。鉴此,若承租人在市中心城区购买了商品住房,则不能继续承租人才住房。

目前,市中心城区现有人才住房均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配租房源,主要用于解决人才的过渡性问题。为方便人才,改善人才居住环境,考虑购买商品房(期房)交房需一段过渡期,经研究,出台了购买期房过渡政策,即经用人单位同意,用人单位与运营单位重新签订过渡协议,明确具体退租时间(精装修交付的,退租时间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毛坯交付的,退租时间可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适当顺延,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渡期间房租执行市场租金,不享受受益财政配套补助。

人才住房相关政策可在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ganzhou.gov.cn/)查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822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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