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
1、项目位置:项目位于赣州市南康区,东至黄祖炎大道、南至格力大道(城西大道)、西至105国道改线、北至山孜里路(规划道路);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格力集团产业为核心,形成先进制造、科创办公的创新组团;主导产业为智能制造业、再生资源与环保业,包括智能空调、智能家电、电器回收再生利用等。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00亩。其中工业用地2120亩,占总用地70.67%;科研用地105亩,占总用地3.5%;公园、防护绿地539亩,占总用地17.97%;防护绿地125亩,占总用地4.17%;道路189亩,占总用地6.29%。
三、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涉及及周边人群、乡镇村委、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联系单位: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东山工业区文峰大道23号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