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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不会乱涨

201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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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晒房网讯 “物业服务价格放开,物业费会不会涨价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就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建议放开价格,消息一出引发了各方不同的声音,价格放开对赣州市居民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有关部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物业费不会乱涨 价格调整需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通知》放开了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用,指出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非保障性住房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等向业主收取的费用将放开。

虽然物业价格放开,但并不意味着物业可以私自涨价。“《通知》中首先明确了物业费调整的前提条件,即‘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也就是说,物业费无论是涨价还是降价都要业主同意才行。”市房管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物业管理公司相当于全体业主聘请来的管家,按照有关规定,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费用由双方商定,如物业提出涨价的要求,必须经过“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因此并不能随便涨价。

赣州物业协会秘书长表示,未来将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近期还将下发通知,要全市物业企业在依据法律规定,尊重业主权利的基础上,科学计算成本,制定合理的价格,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

前期物业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现行物业费标准滞后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对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进行了规定,指出该类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放开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考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建立补贴机制。

据了解,目前,我市物业管理中属于前期物业管理占很大比例,前期物业管理, 指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商作为大业主,通过招投标或以协议方式选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活动。这也就意味着很大比例的小区物业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我市现行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一级0.8元/平方米,二级0.6元/平方米,三级0.45元/平方米,四级0.3元/平方米,等外级0.15元/平方米,“现行的物业费标准是10年前制定的,有些滞后,与市场价格脱节,价格适当上调是合理的。”刘明表示,未来物业费将进入恢复性上涨阶段,如果能恢复到一个合理价位,物业服务标准也将恢复其应有的水平,小区居民也会明显感到物业服务品质的提升。

政策对业主、政府和物业三方利好 物业公司将迎来机遇和挑战

“该《通知》的出台是国家在物业行业的方向性引导,对业主、政府和物业公司都是利好的,价格的放开会促进物业行业服务水平提高,提升小区居住环境,改善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从而进一步为政府分担社区中出现的问题。”刘明表示。

花每一分钱都会得到相应的服务,此次国家放开物业收费标准对物业企业是机遇也是挑战,实际上今后对物业公司要求更高,也使得物业公司有机会提供更多的服务。政策放开对于高端物业服务应是利好消息,释放了行业合理利润,在物业对于更高服务标准的探索上提供了更大的发挥空间,与此同时,随着市场化发展,必将淘汰一批服务质量不高的企业。

此外,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委员会同样有权要求降价,这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让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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