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赣州市房地产执法稽查支队接群众举报后发现,赣州市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代理转让直管公房房折子等非法经营现象。
赣州市房地产执法稽查支队发出通知,各房地产中介单位从2009年1月16日起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江西省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严禁进行代理转让直管公房房折子等非法经营现象。如存在代理转让直管公房房折子等非法经营行为的,必须立即终止该项业务。
房地产执法稽查支队将不定期对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将对涉及该项非法经营行为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