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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一装饰公司视合同如儿戏 装修一半提价被制止

2014-03-01 10:10:39 评论

用户和装修公司事先讲好了装修价格,并且签订了装修合同,谁知装了一半,装修公司却置合同于不顾,擅自向用户提高价格,另外收费。家住濮阳市昆吾小区的任先生就遇上了这样不讲理的装修公司。2月26日,濮阳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经过沟通调解,制止了装饰公司的无视合同行为。

记者了解到,2013年10月份,任先生要对自己的新房子进行装修,找到了一家据说是“设计水平高、价格合理”的装修公司。经过交换设计方案、讨价还价,双方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合同标的价款为3.5万元,工期为3个月。

可是,新年过后,任先生到新房去“验工”,却发现房子装修工程才干了一半。任先生打电话一问装修公司,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当初交双方商定的装修价款太低,装修公司干下来这个工程不营利,所以不干了,并要求任先生再补交2000元工费,才能继续干活儿。

“白纸黑字,合同在先,哪有这么翻脸不认人的主儿。”任先生气愤至极,不能接受,多次与装修公司打电话,要求继续工程。可是装修公司却认准了2000元,迟迟无动于衷。无奈之下,任先生到工商部门投诉。濮阳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组织双方按照《合同法》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程序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该装修公司负责人最终同意按照合同履行装修义务。

工商人员提示:消费者装修房屋事关生活长远,要细心打算,认真考察,找到适合自己的装修经营者。一要多跑装修市场,选择信誉好并有一定知名度的装修公司,这些公司有责任心,注重企业信誉和形象,并且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等凭证,会认真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问题,且莫贪图便宜选择马路装修队,一旦出现纠纷,因无处可查落脚点,麻烦无法解决,到时悔之莫及。二要重视工程合同。双方签定合同尽量使用《家装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理解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搞清楚,并体现在书面上。同时,经营者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或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三要预防偷工减料。为防止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最好自己亲自到场验货,带上合同及报价单,此时如有懂行的人最好陪同一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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