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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南水国际多缴房产契税 地税局:力争解决

2014-08-21 09:10:04 评论

近日,南康区南水国际小区的一些业主致电晚报反映称,他们买的商品房本该是按1%的比例缴纳契税的,结果却按2%缴纳,所以希望尽快退回多缴的钱。为此,8月18日记者前往调查采访。

8月18日,南水国际小区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010年在该小区买的房子,购房合同中注明,房子购买后360天内房产证就会办好。“实际上直到2014年6月11日才给我们办好房产证。”陈先生说。

今年6月份,当陈先生拿到房产证时,才发现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与购房合同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不一致。“购房合同里写的总面积是93.28平方米,但是房产证上的面积却是88.52平方米,这里相差了4.76平方米。后来跟开发商沟通后,他们就把面积差的费用退还给了我们。”陈先生说,正是由于这4.76平方米的面积差,让他多缴了一倍的契税。

陈先生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个人首次购买住房,面积若在90平方米以下,按总房价的1%缴纳契税,面积若在90平方米以上,则按总房价的2%缴纳契税。他的房子实际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但却按2%来缴契税,这让他多出了2600多元钱。“我们也找过相关部门,但都说不是他们的责任,我们业主也搞不清楚究竟是谁的责任。”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整个南水国际小区像陈先生这种情况的不止一家。与陈先生家不同楼栋,但同户型的赖女士家也同样存在这种情况。“开发商说,契税缴纳超过3年就不能退了,但我认为这个还是要他们去解决。”赖女士说。

随后,记者来到了南水国际开发项目部。该项目部经理赵小林告诉记者,由于当初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子还属于预售期,当时测绘出来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肯定会有一定的误差,并且现在他们已经将误差面积的钱退还了业主。至于面积差最后导致业主多缴了一个百分点的契税,赵小林表示他们当时只是代收了这笔钱,之后就把钱交给了地税部门。近段时间,一些业主要求退还多缴的契税,前不久他们也曾到地税部门去反映,但得到的回复是已过退还期。

之后,记者又来到了南康区地税局。该局党组书记吴忠告诉记者,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下房产证有关系。吴忠表示,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由于此事已过了3年,因此依照相关规定作为县级地税部门是不可以私自退这笔钱的。同时吴忠向记者表示,发现这种情况后,该局很重视,目前已派出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8月20日上午,南康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吴忠再次致电记者表示,经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南水国际小区像陈先生这种情况的业主共有9户,目前,该局正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具体办法,力争给他们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记者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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