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晒房网讯 近日,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出通知,撤销3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通知提到,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江西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的通知》要求,依申请并经核实,认为赣州市景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物业服务企业已经不符合物业企业资质条件,决定将3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予以撤消。
通知还要求以上3家企业务必于2014年1月7日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交回资质证书核发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
以上3家企业分别为:
赣州市景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叁级资质)、赣州家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叁级资质)及赣州市佳兴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叁级)。
除赣州市佳兴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系股东变更依申请撤消资质证书之外,另两家企业均因无物管项目服务,依申请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