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
小程序&&公众号
资讯首页 新房资讯 地产数据 土地信息 二手资讯 法拍房 价格备案 本地热点 家装资讯 城市建设 赣州楼市 公租房 项目备案

我市获42071万元公租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数额全省最大

2011-07-14 15:57:58 评论

赣州晒房网讯:小编近日获悉,根据省人民政府与我市签订的《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日前,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联合下文,将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下达我市,我市获得42071万元专项补助,其中中心城区25738万元。

据了解,此次省财政共下达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85460万元,其中,下达我市42071万元,具体分配如下,市中心城区25738万元、赣县1600万元、南康市1702万元、信丰县1622万元、大余县600万元、上犹县600万元、崇义县306万元、安远县600万元、龙南县600万元、定南县400万元、全南县400万元、兴国县1600万元、宁都县1700万元、于都县1734万元、瑞金市1200万元、会昌县469万元、寻乌县600万元、石城县600万元。我市此次所获得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约占全省下达补助资金总额的一半,我市及中心城区为所获得补助资金最多的地市与城区。

根据要求,此次专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政府组织是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含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的开支,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的资本金等支出。根据住房保障工作发展的实际,市、县原在农业银行开设的“廉租住房资金专户”统一更名为“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对廉租住房建设、廉租住房购改租、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垦区危旧房改造等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市、县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并严格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加小编微信二维码进群
赣州楼市讨论群,加小编微信进群
用微信扫一扫,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