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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中心城区人才住房申请条件、流程,速看!

2019-09-10 09:31:56 评论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咨询:

赣州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市民

本人南康区人,25岁,2018年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劳动合同是签订在中移铁通江西分公司(省公司),后面分配到中移铁通赣州分公司(地市分公司),现在在赣州工作已有1年(以后是一直留在赣州工作),我的社保和公积金都交在江西省省本级,名下无任何房屋财产,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申请 赣州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 ,谢谢!

9月6日

赣州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回复了

赣州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前,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市人住字〔2019〕3号)文件精神,人才住房申请条件为: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与本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在中心城区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及建房记录的下列人员为人才住房保障的对象:

1.2017年8月1日之后来中心城区创业或被中心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生及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2.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3.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17〕21号)规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人才。

同时按照《关于做好市中心城区定向用于人才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人住办字〔2018〕1号)精神,承租人服务的企业(单位)属中央或省直属的,受益财政支付的租金由单位全额承担。即:承租人负担租金的50%,用人企业(单位)承担50%。

鉴此,若您是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经单位同意可申请我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

该如何申请?

小编整理了人才住房申请流程

人才住房申请流程

个人向用人单位填写表格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确认盖章,将相关材料上交所属区级住建部门

赣州市人才住房办审核汇总发送至相关部门协查

赣州市人才住房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对会审合格的申请人张榜公示

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摇号

公示摇号结果

前往所在地的区级住建部门领取中签通知单

单位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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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引用原文

来源:综合问政赣州、赣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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