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 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元/㎡/次) | 准入 行业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赣通大道以南,宝福路北以东 | 73446(110.17亩) | 工业 | 0.7 | ≥30% | ≤20% | 50 | 136 | 300 | 10元/㎡/次或其整数倍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121 |
宗地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以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分局出具的编号2011-K-026《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8月26日,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8月26日,到赣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或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6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6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挂牌截止前一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2011年8月17日上午9时至2011年8月30日下午15时30分。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成交价款缴入帐户 开户单位:赣州开发区财政局 开 户 行: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2885000103100000080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三楼、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周女士 0797-8155059 黄女士 0797-8390876、8112936 湛女士 0797-8390876、18779703321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