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赣国土资网交地〔2014〕BE004号
经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建设项目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DBE2014013 | 南康市龙岭新区地块 | 67580 | 商业 | 1.0-1.5 | ≤30% | ≥20% | 40年 | 3974万元 | 98万元/亩 | 汽车城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时勾选成立新公司选项。系统将自动在申请书中列明相关条款。单独申请的,由该竞买申请人单独出资成立新公司;联合申请的,按提交申请时确定的联合竞买申请人和各自出资比例出资成立新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以单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DBE2014013地块交易定于2014年2月19日10时(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cland.gov.cn..)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2月1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16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拍卖地块竞买价格不含土地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
2、成交价款的缴付:土地成交后30日内全部付清土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缴交土地价款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追缴并每日按应缴款的1‰追缴竞得人的违约金;逾期60天仍未缴清土地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保证金和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竞得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出让人:南康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7-6612896
联系人:范玉梅
特此公告
南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