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2013年度老旧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开始。凡车籍在赣州,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报废汽车的,可在明年1月31日前到赣州南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申领补贴。
据悉,此次列入补贴范围的报废汽车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吨(含12吨)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赣州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受理窗口设在赣州南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在赣州开发区飞翔路路口,各县(市)不再设立服务窗口。需注意的是,2013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享受了我市中心城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见习记者陈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