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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实行省内小型汽车异地检验 取消区域限制和委托检验规定

2014-06-11 10:00:29 评论

记者近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我市自6月1日起,对江西省内小型汽车检验取消检验区域限制和委托手续,全面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此前,外地外省车辆异地检验都要求车主先到车辆登记地申请委托,后到受托地办理检验,两地奔波,极其不便。而我市各县(市、区)车辆也是实行属地化检验,车主不能跨县就近检验。为方便广大车主,此次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建设远程监管平台,完善机动车检验系统,实现了小型汽车无须先办委托手续即可异地直接检验。即凡江西省内的小型汽车(即所有小、微型客车,轻、微型货车,但不含挂蓝牌照的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均可在我市所有汽车检验机构直接申请检验,由车主自愿选择,同时我市跨县小型汽车不受辖区限制,可就近检验。

但对于我市大中型客货车及挂蓝牌照的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仍实行辖区属地化检验(市中心城区检测站除外),对于跨省所有车辆和本省跨地市大中型货车、中型客车仍实行委托检验制度,凭委托书办理异地检验。(李荣华 记者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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