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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重大交通项目获批,涉及大范围征地!

2024-04-11 19:38:00 评论

近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G323章贡区梅林大桥至沙石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公告。以下是公告的主要内容概述:

批准机关和文号:项目已获得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赣土批字〔2024〕146号。

征地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征收土地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即公路用地。

征地范围:征地范围涵盖沙石镇吉埠村铁路用地、乔木林地以东,沙河镇河头村乔木林地、公路用地以南,沙石镇吉埠村乔木林地、农村宅基地以西,沙石镇埠上村农村宅基地、水田、旱地以北。具体范围见征地红线图。涉及的权属单位包括沙河镇河头村、华林村、黄龙村、坳下村,沙石镇埠上村、吉埠村、楼梯村小组。征地总面积为224.4555亩,其中:水田38.4990亩、旱地19.1685亩、林地80.5275亩、农村道路1.4460亩、坑塘水面1.5615亩、沟渠6.2175亩、田坎2.1060亩、建设用地74.5050亩、未利用地0.4245亩。。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补偿安置将按照相关政策标准执行,具体补偿金额以协议为准。被征地农业人口的社保安置也将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

工作安排

征收时间:自2024年4月7日起。

支付费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支付。

腾退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依法依规腾退土地和房屋。

补偿安置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并送达。

救济渠道和期限:对批准征收土地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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