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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某转租客替前任买单 租房前需签好承租合同

2014-05-05 08:42:01 评论

赣州晒房网/赣州历来有店面转让的“传统”。近日赣州晚报刊登文章《前任租客欠水电费 现任租客被迫买单》,文章提到赣州某租房客彭女士从别人手中转过来一个店面用于经营,然而前段时间物业公司突然来收水电费,发现前任租客竟然欠了数千元水电费没有交。

为了店铺能够正常开张营业,无奈之下,彭女士只得替前任租客交掉这笔费用。

虽说彭女士一直认为物业公司向她收取这笔费用有些“冤枉”,但不可否认的是,她其实是在为自己的粗心大意买单,因为房产物业公司并没有义务了解租客之间的转让情况。

多一份细心少一份麻烦,租房过程中要避免陷入转让纠纷,务必要签好承租转让合同

小编在网上了解了一下,象这样的例子在其他地方也有,大多数是因为没有在租房前签好承租转让合同所导致。要避免纠纷的产生,需注意以下三点:

1、从别人手中转一个店面过来经营的时候务必要签好租房合同,对于水电、物业、天燃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一定要有个充分了解,千万不要马虎了事。

2、转租合同上最好能注明之前该店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前任租客自行承担,并在合同上留下要尽可能多地获得一些前任租客的身份证号码及日常联系方式等信息。

3、另外,在转租过程中还一定要经得房屋产权人(即一手房主)的同意,谈好价钱并让前任租客结清之前其与房东的一切费用。

多一份细心少一份麻烦,租房过程中要避免陷入转让纠纷,务必要签好承租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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