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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公司倒闭 南康泓泰市场业主租金打水漂

2015-07-20 09:35:20 评论

大余县居民刘先生:2011年,我在南康泓泰家具市场C区买了一家店面,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经营管理委托协议,由他们负责帮我代理招商。现在,因承租方公司倒闭,我有大约半年(2015年1月至6月)的租金收不到,去找物业公司理论,工作人员却称找他们也没用。既然我和他们签订了协议,他们是否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近日,在南康泓泰家具市场C区现场,刘先生拿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对记者说,他于2011年8月花26万余元从南康泓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了该间店面,建筑面积为70.36平方米。店面买下后,他与盛捷达(南康)家居商业管理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经营管理委托协议。刘先生说,当初自己买下店铺,主要是因为开发商的宣传单上说会“包租”,如今自己收不到租金,多次找物业公司又没有结果,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记者就此事来到盛捷达(南康)家居商业管理公司。该公司一蓝姓负责人说,之前刘先生的租金都能如期收到,此次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也感到很意外和无奈。由于物业和刘先生签订的只是代租协议而并非包租协议,物业在承租方处无法代收到租金的情况下,自然也没有钱交给刘先生。不过,这名蓝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尽快将刘先生的店面转租出去。对此,刘先生称,尽管购房(商铺)合同上无有关“包租”的内容,但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提供的宣传单上确实说会“包租”。

针对刘先生遇到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林福。他认为,首先,如果开发商是以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则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其次,如果开发商仅仅宣传“售后包租”实际却以委托管理或代为出租,则涉嫌虚假宣传或欺诈。

严林福说,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注意规避投资的风险。因为开发商通过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公司与投资者签订返租或回购协议,一旦经营出现问题,投资者收益往往会无法保障。(记者王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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